时间:2014-07-07 08:29:01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作者: 打印 点击:
现代控制术与儒家无关
19岁少女郭凌凌被体罚致死新闻一出,舆论哗然。伤人者理应受到法律严惩。但屡屡出现这类因网瘾被体罚致死的事件,教育管理部门难脱监管失职之责。
网瘾说到底,不过是对网络的一种心理依赖,不是疾病,更非犯罪。这类戒网瘾学校,为谋取利益,却以监狱和集中营的方式,来惩罚这些未成年的孩子,显然是对儿童和少年权利最大的伤害。
这类戒网瘾学校,也与教育无关,无非是使用强力控制,使孩子因心生恐惧,而不得不服从。这种现代控制术,首先会从控制人的身体开始,使用军队与监狱的管制措施,在一个封闭的空间中,通过统一行动、严格的时间表或对身体姿态的强制规定,来实现对人的控制。这种控制术认为,只有让人的身体成为一个审判的小法庭,思想才更易被规训。孩子即便真能接受这种训诫,也会对自己的心理与个性造成极大伤害,出来后,或变本加厉沉沦于罪错之渊,或变成一个谨小慎微的服从者,自卑胆怯,难有人格尊严或独立精神可言。这样的孩子即使戒掉了网瘾,也可能成了一个废人。
如今有个最大的误解,一说起打孩子或体罚孩子,就说来自儒家思想,似乎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打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中国民间,过去确有“棍棒出孝子”之类的说法,但这些与儒家文化并无关联。在古代,各国都有把体罚视为教育手段的传统,如古埃及人认为“儿童的耳朵,长在脊背上,只有打他,他才能听见”;古希伯来的《箴言》中,也有体罚孩子的说法:“只有管教之杖,可驱除孩童的愚昩”等;古斯巴达人更是把棍棒与鞭笞视为培养男孩和勇士的常用工具。可见,把体罚视为教育,并非中国传统文化的特例。(推荐阅读:戒除网瘾,还看绿色童年健康上网软件)
儒家经典中,几乎找不到肯定体罚的记录。如今认为中国有体罚传统的文章,能追溯到的资料,不过有两句话:《尚书·舜典》里有一句“朴作教刑”,郑玄对“朴”的注释是“榎楚”,榎是楸树,楚为荆条,是古代用作教鞭的材料。《舜典》所言,不过是说用“榎楚”作为刑杖的工具,处置犯罪之人,但后人皆把“教刑”字释为教育之刑,实为误读。另一句,出自《礼记·学记》,所谓“榎楚二物,收其威也”,也不过是说用教鞭显示教育之权威,有示威之意。除此两句,四书五经中,再也找不到肯定体罚学生的说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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