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0-20 10:24:33 来源:渭南新闻网 作者: 打印 点击:
核心提示: 9月25日,临渭区崇凝镇线王村一家长向本报反映,村内一网吧设在学校附近,实名登记上网形同虚设,长期容留未成年孩子上网,而相关部门监管不力,一年多来,自己14岁的儿子经常在此网吧打游戏不回家,身体日益消瘦,在多番劝说无效,寻找网吧老板理论无果的情况下,他希望借助媒体来挽救痴迷网络游戏的儿子。
网吧管理混乱 容留多名未成年人上网
随后,记者跟随郭某一起去劝说小鑫,发现这家网吧开设在一户村民家中,没挂任何牌子,里面一幢小平房的三个房间摆放了大约百台电脑,拥挤不堪,光线灰暗,烟雾缭绕。十多个人正在上网,一半以上都是未成年人,其中一些未成年人边打游戏边抽烟,上网环境脏乱,也未看到任何消防设施。实名登记上网形同虚 设,上网登记册的内容混乱,很多未填写具体日期。
记者从墙上仅挂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上看到,这家网吧名称为临渭区心动网吧,住所为临渭区崇凝镇线王村街道南段。
在网吧一处灰暗的角落,郭某找到了儿子,虽然一再劝说,但小鑫仍一脸无所谓,从网吧出来没有五分钟,扭头又进去打游戏,而一旁的郭某不断地叹气,他只能希望这家网吧尽快搬走,离学校远了,儿子也就能好好回学校上学了。
“这个网吧实在害人,一到放假就能看到很多学生娃进去打游戏”提起这家网吧,很多村民们有意见,纷纷反映,网吧离学校太近,经常看到一些家长来寻娃,村里人举报多次,一说就是人家有手续,相关部门查完以后还照常营业,如此不到位的监管,让我们很无奈。
学校附近能否设网吧 文化监管部门作解释
在记者向临渭区文化旅游局反映此事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对该网吧进行了检查,他们证实心动网吧手续齐全,但因容留六名未成年孩子上网,违反相关规定,要求暂停营业,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临渭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长武伟说,负责监管心动网吧的副大队长住院了,他对之前情况不了解。
针对家长和村民反映网吧离学校近一事,武伟解释道,根据《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网吧不能设在中小学周围200米 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但从前年开始,省文化厅对《条例》中“200米范围”重新口头定义为可行性距离,即指学校大门到网吧大门之间,且没有障碍物,可行走的距离,而网吧不能设居民住宅楼(院)内目前不好界定,因为有些居民楼既有住宅还有商铺,该网吧虽设村民家中,但没有住人,符合设立条件。
临渭区文化旅游局副局长史力立也证实了上述说法,他说,执法人员不定期会对辖区内网吧开展专项检查,之前肯定检查过心动网吧,这些都会记录在册。对于网吧没有消防设施、实名登记上网形同虚设等问题,虽是消防和公安部门管理,但每年年审时,他们也会对此进行检查,可能一些网吧仅为应付检查,过后就不管 了。他表示,对这样有问题的网吧,一定要严肃处理,暂停整顿。
采访结束后,记者在国务院法制办官网查阅到,国家法制办解释《条例》中“200米范围内”,是指自中学、小学围墙或者校园边界的任意一点向外沿直线延伸200米的区域。(推荐阅读:孩子上网管理,我们离不开绿色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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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二十一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第二十三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并在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在保存期内不得修改或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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