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准备在全国人大上提一个关于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加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相关条款的建议。在走访调研中我发现网络安全已经渗透到未成年保护的各个角落,目前法律层面亟待对网络猥亵儿童方面的立法。”
3月2日,在女童保护2019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这样表示。
座谈会上发布了《“女童保护”2018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报告显示,2018年性侵儿童案例数据比往年低,女童和12~14岁年龄段儿童受侵害比例高。
同时,针对“网友作案多”这一现象,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业界专家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等进行了关于儿童保护机制的探讨。
网络性侵儿童呈高发态势
《调查报告》由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以下简称“女童保护”)和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共同发布。
《调查报告》显示,在2018年,“女童保护”收到多起儿童和家长求助案例,均为儿童被不法分子利用儿童上网进行性侵。在2018年媒体报道的317起案例中的210起熟人作案中,网友作案39起,占比18.57%,是本年度案例施害人受害人关系统计中排在第二的作案群体。同时,在39起网友作案的案例中,有16起是在网络聊天平台、社交视频平台等网络平台上发生的,不法分子诱骗儿童上网发送裸照、裸体视频、进行裸聊、做猥亵动作等。
“女童保护”认为,这类案件更具有隐蔽性,一般家长也不容易发现,儿童由于有畏惧心理,通常不会主动告诉家长。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儿童接触网络机会的增多,利用网络性侵儿童的案例呈高发严峻态势。频频曝光的案例充分说明了这一问题的严峻性,必须引起重视并寻求解决对策。这对家长监护、平台监管、司法审理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三级高级法官赵俊甫表示,人民法院近年来对性侵害儿童犯罪持续严厉打击,也审结了一批在网络空间实施的猥亵案件,有力震慑了犯罪。鉴于猥亵犯罪出现的新情况,司法实践中,有几个问题应当引起关注:首先,这类案件客观痕迹物证少,相当一部分案件依赖于被告人的供述与被害害人的指证,对司法人员如何准确审查认定事实证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次,儿童网络性侵案件发生后,对被害人伤害的评估,需要更新理念和技术支持,引导儿童健康上网很重要。(推荐阅读:孩子上网学习更需要健康上网环境 )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三级高级检察官李薇介绍,在办理未成年案例中,检察机关发现性侵问题比较突出,网络猥亵是新型犯罪。从犯罪认定来看,非身体接触型性侵也能构成猥亵犯罪。去年最高检发布关于网络性侵儿童的典型案例,也是为了指导和支持地方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猥亵儿童犯罪。“家长发现网络猥亵情况要及时报案,相信司法机关。同时,要注意收集证据,检查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固定证据收集是一个难题。对于受害儿童,家长要站在孩子保护的角度多给予关心帮助,必要时对孩子进行心理治疗。”李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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