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击治疗网瘾”一度是舆论关注热点。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第二十条中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虐待、胁迫等非法手段从事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上网沉迷网络的活动,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林健是北京大学的博士研究生,她注意到:“在早期草稿中有‘网络成瘾’的表述,现在已经改成了‘沉迷网络’,这是一个进步,因为现在学界对于网络成瘾没有定论,我们确实不好说这个话。”
她担心相关的从业者规避责任,比如找借口说“电击治疗”不是虐待,而是治疗手段,或者辩称没有胁迫任何未成年人,孩子的父母都是同意的。
樊迪指出:“实际取证非常难,是不是可以让未成年人举报,让对方证明自己没有非法的行为?“
龙丹萍是高三学生,她认为应该尊重未成年人的参与权,在适当情况下,让青少年说出“电击治疗网瘾”到底经历什么样的遭遇。只有让大众了解真实情况,社会才能对这个问题有正确的认识。
“当孩子们出现沉迷的时候,应该向谁求助?”北京市第十八中学附属小学老师沈海鹏抛出问题。
沈海鹏坦言自己的困惑:“其实很多教育手段都是滞后的,学校老师也都是成年人,跟青少年的想法不一样,老师到底该如何引导这些孩子,其实并没有底气。建议相关的部门给老师先培训一下。”(推荐阅读:戒除网瘾,我们找到了健康上网软件)
长期从事青少年研究的陆士桢教授表示:对沉迷网络的矫治机构,要有正式身份的管理,机构的成立要经过正式审批。到底是归谁管理,是教育部门还是民政部门一定要明确。一旦发现有拘禁、打骂未成年人的现象,还得以法律为依据,对于触犯法律的行为,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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