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7-28 09:19:32 来源:城市商报 作者: 打印 点击:
“涉网”青少年犯罪四类行为最可怕
在很多类似的案件中,警方分析与网吧有关的青少年犯罪,大致可以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没有钱上网,又找不到工作,为了“弄钱”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第二类,在网吧结识了不良朋友,交往中被带坏了,参与共同犯罪。第三类是,网上的不良内容误导和腐蚀了青少年,诱发了他们违法犯罪,这在法律上被称为激情犯罪。第四类,青少年在网吧发生纠纷,由于血气方刚,纠纷冲突升级为违法犯罪。
办案民警介绍说,很多青少年在选择从不良行为走向犯罪的时候,家庭关系差、家庭残缺、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教育方式不当的占有很高比例。41%的未成年犯恨过自己的父母。特别是现在,90后的父母工作比较忙碌,80后一代又成长为人父母,很多人不知如何教育孩子。家长要学会与孩子沟通,这对一个孩子的成长是非常重要的。
调查还发现,逃学、旷课、接触不良少年、夜不归宿、离家出走这些不良行为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前兆,有这种行为的未成年犯在60%以上。这些孩子逃学之后干什么呢?不完全记录显示,在他们当中,上网的占71%,在社会上跟朋友玩的占53%,闲逛的44%以上。孩子在家庭和学校找不到情感归宿的时候,就有可能在网上找到自己的快乐,找到自己的朋友、找到自我。网络沉迷与家庭残缺、逃学旷课、不良交往等几个因素相互叠加,是导致未成年犯罪最重要的原因。
警方介绍,初步认识网络游戏,到进去融入游戏里,就形成了网瘾,成网瘾以后拒绝回到现实世界,会沉浸在虚幻的世界里,最后可能导致混淆现实与虚拟之间的游戏规则。目前,未成年人犯罪比较集中的几个罪名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喜爱网络游戏的犯罪人中对“格斗游戏”的偏爱相对突出,对网络游戏的衷爱更强化他们的好斗性和暴力行为倾向。(推荐阅读:戒除网瘾还孩子一个纯净的网络世界)
“在网上游戏规则里,一个按钮一按人就倒了,还可以再爬起来;现实中刀子下去之后,人倒了再站不起来。如果混淆这种世界,很可能导致网瘾青少年行为的偏差,这是最无法弥补的。”办案民警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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