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3-22 09:35:51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打印 点击:
哈尔滨市一位17岁的高二学生学习成绩很好,后来迷上了上网,开学至今有10多天不回家,也不上学。16日晚,父亲董某和弟弟从一家网吧将儿子找到,带回家中,打算第二天好好做做孩子的思想工作,劝其回学校上课。当晚,为防止孩子趁大人睡熟后偷偷离家,董某将自家防盗门反锁,结果孩子从其家阳台爬出,打算择路离家,不慎摔下楼身亡。
沉迷网络是一种精神疾病以及沉迷网络害人的说法一直存在市场,也似乎有理。现在,这名17岁孩子的死亡也可能是网络有害的直接证据之一。而且,生活中没有被媒体报道的这类事件还有很多,都是家里大人严防孩子上网,把安有电脑和网络的屋子锁上,导致孩子爬窗去电脑屋子而发生意外摔死。这样的悲剧一直令人唏嘘和扼腕,但却屡屡发生。如何让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不仅是每位家长的责任,也是教育工作者的责任。
事实上,即便孩子有所谓的网瘾而禁止其上网,只会让这类悲剧源源不断。相反,对孩子开放网络却可以有效地减少并避免这类悲剧的发生,并且会有更多的好处。担心孩子迷恋网瘾会影响学习是家长和教育工作者禁止孩子上网的重要理由,一些孩子自制力不强而逃学沉迷于网络更为家长禁止孩子上网提供了理由。然而,即使网络真的对于这类孩子是洪水猛兽,也应当选择疏而不是堵的方法,正如大禹治水。
遇到喜欢上网的孩子,家长不应当感到害怕,而是应当支持。具体的做法是,与孩子协商,不要再去网吧,在家里为孩子买个电脑,接通宽带,主动为孩子提供上网的条件并允许孩子上网。对此,一般的家庭都可以做到,而对于困难家庭,这可能要花去家里的相当一部分钱财,甚至会让家里陷于入不敷出,吃饭也困难的困境。但正是这样的做法,可以获得孩子将心比心的回应和对上网条件的约束与自制。
家里为孩子提供上网的条件和允许其上网后,当然要与孩子约法三章。其一,是在完成学习的情况下才能上网,但是,为了上网查资料完成学习任务除外。其二,每天有一定的限制上网,到了晚上11点或最迟不超过12点就主动下网,如果不下网,父母有权拔掉上网线。其三,每天上网后孩子应向父母聊一些在网上看到的新鲜事,或者教父母一些上网的知识,或者与父母共同上网半小时到一小时等等。(推荐阅读:要戒网瘾,更要远离网瘾)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实践证明,绝大多数能为孩子提供上网条件并允许其上网的家庭,孩子都不可能染上所谓的网瘾,尤其是那些竭尽全家财力的家庭的孩子,更是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权利和感激父母的付出,会与父母达成约法三章并遵守上网的条件。此外,孩子上网的收益会远胜过上网可能受到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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