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儿童上网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儿童,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健康上网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网络从事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布、传播侵害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的信息。绿色上网
第五条 儿童监护人应当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教育引导儿童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
第六条 鼓励互联网行业组织指导推动网络运营者制定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的行业规范、行为准则等,加强行业自律,履行社会责任。
第七条 网络运营者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正当必要、知情同意、目的明确、安全保障、依法利用的原则。
第八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设置专门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和用户协议,并指定专人负责儿童个人信息保护。(推荐阅读:限制上网时间解除家族难题!)
第九条 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儿童监护人,并应当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
TAGS:
版权声明:绿色童年网站所刊载本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除特别声明外,其版权均属于绿色童年所有,任何媒体、单位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摘编、改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否则,绿色童年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下一篇:网络用户低龄化何以日益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