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带身份证,被网吧网管拒之门外,罗某一怒之下放火烧网吧显示器泄愤,好在网管扑救及时,并未酿成大祸。
昨天一早,海曙法院公开审理此案,罗某被判缓刑,还被法官禁止三年内不得进网吧上网。至此,罗某成为5月初刑法修正案正式实施以后,宁波第一个被网吧列入“黑名单”的人。
没身份证上网被拒后放火
3月17日,案发当晚7点,在天一广场一家网吧内,清洁工在包厢内打扫时,发现里面冒出缕缕青烟。定睛一看,包厢内显示器和摄像头居然烧了起来。清洁工扔下扫帚就往服务台跑,喊网管来帮忙。
烟雾越来越大,一时间整个网吧烟雾缭绕。一听着火了,有些顾客拔腿就跑;有些坦然处之,继续上网;有些胆大的,跑到着火点查看火势……井然有序的网吧,因为“着火”两个字乱成一团。网管一边报警,一边自救,一员工从洗手间打来一桶水,将尚未蔓延的火扑灭。一切很快恢复正常。
好端端的显示器怎么会自燃?江厦派出所民警通过网吧内部监控,发现竟是有人在这台电脑前拿打火机点燃了显示器,然后匆忙逃离现场。与此同时,网管认出纵火者,就是之前想来上网,因没带身份证而被拒之门外的人。
半个小时不到,民警在网吧旁抓获纵火者罗某。他泄愤烧完网吧后,在附近转了一圈又回到网吧,想看看火势情况,以及有没有公安介入,结果被民警逮到。
罗某交代,他是网吧老客户,但网管很讲原则,没带身份证就不让他上网。罗某非常恼火。于是迁怒网吧,趁网管不注意,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纵火。
三年内禁止进入网吧
昨天一早,海曙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对于之前的纵火案,网吧网管回想起来仍有点后怕。他说,案发时网吧内有五十多人在上网,如果扑救不及时,火势蔓延开来,后果难说。
公诉机关认为,罗某公然在公共场所纵火,其行为已构成纵火罪,应当以纵火罪追求其刑事责任。庭审中,罗某态度较好,主动认罪。他说自己没考虑到纵火后带来的严重后果,只是为了一时泄愤,做出极其愚蠢的行为。
最终,法官认定,罗某为泄私愤,在公共场所纵火,危害公共安全,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故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另外,法官考虑到罗某仅因网管拒绝其上网就实施放火行为,故在宣告缓刑的同时,亦禁止罗某在三年内进入网吧。
禁入网吧这项禁制令对上网成瘾的青少年,可以说是戒除网瘾的一大助力。对于沉迷网络的青少年,不能进入网吧,就只能不上网或在家上网。在家上网就方便了家长的监控。家长只要在电脑上装上上网控制软件,就能很轻易的限制上网时间,还能防止他们浏览不良网站。是真正为他们创造了健康上网的绿色上网环境,为青少年戒除网瘾提供了一个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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