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6-24 09:14:47 来源: 作者: 打印 点击:
河南省荥阳一刚满18周岁的高三学生为筹钱上网,竟以身拭法在市内某中学附近采取暴力和威胁的方式对一名周日返校的初中生实施抢劫,在抢得300元现金后迅速逃窜。6月22日,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辛志国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据查,2010年5月9日下午5点左右,被告人辛志国在网吧把身上的钱花光后,于是在当天下午,到某中学附近一偏僻小巷内等待时机。不久,一名周日返校的学生走进了巷内,辛志国便凶神恶煞地要求其将身上值钱的东西交出来还拳脚相向将初二学生王小亮(化名)捶倒在地,后骑在王小亮身上将其手腕拧至背后,强行夺取其裤兜内300元现金后,起身扬长而去。
当天晚上,在学校附近的一家网吧里辛志国被警方擒获。到案后,他对当天抢劫中学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辛志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很多都与网络有关,网络相关的案例中,多数是为筹上网费引发的暴力抢劫或盗窃行为。因此如何限制青少年上网已成我们当前必须考虑的问题。首先要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因为网吧环境混乱复杂,未成年人辨别能力差,很容易受环境影响。其次,可以让青少年在家上网,并有父母监督其上网,适当限制上网时间,限制上网内容。而且最重要的是没有上网费的问题,从而避免了抢劫盗窃案件的发生。第三,加强网络常识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让青少年认识到网络的真正用途,同时认清现实相对与网络哪个更重要。让青少年正确使用网络,是降低犯罪率的一大有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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