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如果发现孩子上网接触“毒动画”之类视频,家长应如何处置?
注意孩子是否有恐惧情绪,多陪伴孩子,孩子晚上睡觉时可以留一盏灯;
告诉孩子“如果遇到害怕的事情应该怎么做”,如调整呼吸、向父母倾诉,转移孩子对恐怖画面的注意力,同时教孩子应对恐惧的方法;
带孩子欣赏美好画面,如画面优美的绘本和视频,多带孩子到户外游玩,以驱逐、替代丑恶画面给孩子留下的印象。
丑恶视频可能会激起孩子的好奇心,让孩子“又害怕又想看”,所以家长需要态度严正地“立规矩”,明确告知孩子这类视频不能看,如同告诉孩子“不能撒谎”一样。
这一事件还给家长提了一个醒:对孩子平时使用电子产品和上网时做些什么,父母必须“心中有数”。在中国,很多家长把手机、平板电脑当成“电子保姆”,为“省事”而任由孩子自己玩这些电子装置,不检查和过滤视频和游戏内容。一些手机和网络平台,“就连最简单的低幼儿童游戏,玩的过程中也会弹出一些包含色情、暴力画面信息的广告”。
高璇认为,家长让孩子接触新媒体、包括看视频和玩游戏的前提是明确规则:除限制上网时间外,最重要的是“不能让孩子单独在自己的房间里玩,必须(让他们)在家长可以看到的场所,以便家长随时监控孩子接触的视频和游戏内容”。
儿童接受不良信息易造成创伤性记忆
西方国家普及电视后不久,学界已经开始着手研究媒体传播色情、暴力之类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的影响。
研究表明,不良信息影响程度取决于未成年人的日常精神状态和家庭关系状态,具体影响有多种可能性:孩子可能产生恐惧情绪、做噩梦,甚至持续时间较长的创伤性恐惧记忆,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模仿行为。
心理咨询师高璇解释,在画面、声音和文字三种传播形式中,低幼儿童最易受画面影响,因为依儿童发展心理学判断,孩子直到八至九岁,都是“画面处理信息优先”,画面产生的影响、在孩子记忆中储存的时间比文字和声音长。实际后果可能是因为无法理解和处理观看恐怖画面后的害怕和焦虑,孩子出现睡眠障碍。
保护儿童上网安全各国全力加强监管
德国 德国教育机构和媒体研究机构建议家长不要让孩子在13至14岁以前独自玩游戏和观看媒体节目。在德国青少年媒体指南网站上,“父母可以做什么”的第一条是:父母要了解孩子接收的媒体内容!
美国 美国是对儿童网络信息保护较为严格的国家之一。从1996年起,美国共通过了4部相关法律:《通讯内容端正法》《儿童在线保护法》《儿童网络隐私规则》和《儿童互联网保护法》。所有法律的最根本出发点,就是把儿童和成人分开,严禁儿童在网上接触只有成人才能接触的内容。
《儿童互联网保护法》对以13岁以下儿童为目标客户的网站和有13岁以下儿童参与的普通网站进行规范,对这些网站收集13岁以下儿童的网上个人信息等进行限制。根据该法律,网站在收集、保存或使用儿童个人信息前,必须获得家长或监护人同意。随后出台的修正案则将涉及对象扩展到收集儿童信息的网络插件和目标客户为儿童的在线广告商等。
法国 法国政府在刑法中规定:对传播青少年色情、暴力图像的人,判有期徒刑3年和4.5万欧元机构罚款。(推荐阅读:限制上网就是要正确的引导孩子上网 )
不过,许多法国专家认为,如果孩子不能自律,任何技术性的和人为的强制措施都不会完全有效。学校和家长必须担负起教育孩子健康上网的任务。学校负责为家长提出可操作建议:将电脑安置在客厅里;常与孩子探讨上网经验,了解孩子上网的基本情况等。家长要负责与孩子制定家庭公约,包括电脑放置的地方、每人每天使用电脑的时间及使用电脑与学习、体育锻炼时间的分配等,而且父母与子女双方都必须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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