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7-02 10:09:12 来源: 作者: 打印 点击:
网瘾少年小忠为购买游戏装备,以保住QQ号为名,骗取网友钱财1.4万元。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小忠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7000元。
1993年出生的小忠是一名在校高中生,平时沉迷网络游戏不能自拔,由于没有钱购买一些昂贵的网游装备,这名网瘾少年最终动起了“歪脑筋”。2009年,小忠在网络游戏中认识周某。基于信任,周某将QQ号码和密码给了小忠,让其帮忙代练升级。不久,周某想改QQ密码,因自己不会操作而向小忠求助,这让小忠找到了可乘之机。于是,小忠冒充一家电脑工作室的工作人员,告知周某有人欲盗取他的QQ账号,若想保住账号,可以找工作室老板的弟弟小忠。周某在这个账号里花了好几千购买游戏道具,听到要被盗号自然很紧张,马上找到小忠。小忠以花钱方可保住QQ号为名,骗取周某800个Q币。第一次尝到“甜头”后,小忠一次次地用相同方法骗周某花钱保号。
时间一长,周某自然就起疑了,不愿再给小忠钱。于是,小忠又生一计,骗周某说他的账号被卖掉了,等钱换成支票再给他。围绕着这张“莫须有”的支票,小忠一会儿说钱被银行冻结要手续费,一会儿说送支票途中因无证驾驶被抓要交罚金。周某听信小忠的话,多次汇钱过去,可支票的事却没了下文。终于坐不住的周某选择报警,小忠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2009年12月至2010年4月期间,小忠从周某处骗取财物共计人民币14250元。
法院审理认为,鉴于被告人小忠系初犯,且实施犯罪行为时未满18周岁,案发后能如实供述罪行,积极退赔赃款,法院遂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网络上的诈骗案件花样翻新层出不穷。不管是手段是高明是简单总有人上当受骗。而其中不论诈骗者还是受害者中,未成年的比例都在上升。类似上述案件当引起家长们注意,引导孩子正确利用网络,让孩子远离骗与被骗。家长应限制孩子上网,同时教导孩子网络中应注意的安全防骗方法,防止孩子成为网络诈骗的受害者。同时也要教导孩子网络中的道德准则,在不被欺骗的同时也不要想着欺骗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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