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7-17 07:18:56 来源: 作者: 打印 点击:
被告人黄某本系四川省泸县某中学高一学生,因沉迷网络游戏,成绩下滑,上课睡觉,多次受到老师批评,长期逃避在虚拟世界里,感到精神压抑、空虚。
仅因看人不顺眼就意图致人死地,近日,16岁的网瘾少年黄某因故意杀人未遂被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在缓刑期内禁止进入网吧和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以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持刀割他人颈部,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被害人大声呼救,奋力反抗等被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故意杀人未遂,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考虑到被告人系未成年人,且系初犯,并表示当庭认罪,其家长代为向被害人作了民事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可以减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但在缓刑期内禁止进入网吧及电子游戏厅。
2011年4月26日上午,黄某准备离校回家见亲人最后一面后自杀,在回家途中从路边工棚内偷走一把菜刀藏于怀中。下午15时许,黄某在泸县石桥镇遇到向其招揽乘车生意的摩托车驾驶员罗某某,因看罗某某不顺眼,决定杀死罗某某再自杀。黄某乘车让罗某某载其到泸县毗卢镇高楼湾村一僻静处下车,趁罗某某不备用衣服蒙住其头部以菜刀割喉,罗某某奋力反抗夺过凶器并大声呼救,惊动村民,黄某逃至山沟中躲藏后被公安民警抓获。
法官当庭对黄某进行了法庭教育,指出黄某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是痴迷网络游戏,不思进取,精神空虚,沉迷于虚幻世界以致厌恶现实,希望其能够认真反省,远离网吧和电子游戏。黄某为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表示要认真改造,学习本领,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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