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
“手机网吧”现身学校周边能不能管?处罚缺乏法律依据
记者从省文体厅获悉,今年以来,省文体部门已经加大了对手机游戏的管理和查处力度。今年5月,省文体厅分别以内容含有违背社会公德内容、未要求网络游戏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及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网络游戏运营活动和提供含有违背社会公德的内容的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等,依照《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向玩家互动信息技术(海南)有限公司游戏及海南玩嗨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办的玩嗨手游网站处于10000元和12000元的罚款,由此净化游戏市场环境,严防部分游戏公司违反身份证实名制注册相关规定,引诱低龄儿童上网玩游戏上瘾。
但是在家长不给玩手机、学校不让带手机这样的环境下,一些网吧和学校周边的商铺老板们还是嗅到了“商机”。近年来,网吧纵容未成年人上网的案例屡屡见诸报端,就在上月,海口龙华区龙桥镇一家商铺还因向学生提供无线网络,买了10多部手机以三元玩一小时、十元玩一天的价格出租给小学生玩游戏,被公安部门查处。
对于家长及老师而言,这类在学校附近的水吧及商铺,私下租借手机给孩子,摇身一变成为“手机网吧”,更让人忧心。秀峰实验学校一名老师就表示,她听学生说过,外面的水吧有收费提供手机给学生玩游戏,也有一些其他学校辍学的学生把手机“借”给在校学生玩的。在校方看来,一方面是他们做得很隐蔽,难以进行举证、举报;另一方面学校也很难去干涉别人店铺的经营。
一些家长也认为,国家明文禁止网吧不得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并规定中小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院内不得设网吧。对于这类诱导未成年人玩手机并提供场所的行为,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收缴设备并查封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才能形成震慑。(推荐阅读:学生上网限制上网时间怎么办 )
那么,针对这种情况,执法部门能不能管,又该如何管呢?记者从海口市工商局了解到,由于此种现象是一种新业态,是否需要许可经营,需要相应职能部门进行鉴定,而涉及网络游戏运营鉴定的主管部门应是文体部门;而文体部门目前也只能从行政管理层面着手,严禁商家这类行为。事实上,所谓的“手机网吧”,实则为个别商家钻法律空子所设。“手机网吧”既不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界定,也不符合关于计算机装置的界定,在实际实施处罚过程中仍缺乏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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