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5-20 09:22:39 来源: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作者: 打印 点击:
在网吧连续上网时间达16小时后,他倒在了厕所里再也没起来,谁该为他的死负责?
前天下午,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索赔案,网吧老板被人告上法庭,索赔62万余元,原来,有个年轻人在网吧连续上网时间达16小时后猝死,家属要求追究网吧老板的责任。
2月23日晚上9时18分,27岁的峰峰一个人到金华市婺城区的一家网吧去上网。
网吧里生意很好,大家都专注在自己的电脑前,没什么人注意到这个男孩。
监控显示,16个小时之后,也就是2月24日下午1:30左右,峰峰离开座位,走进了网吧的厕所。
下午2点多,有人上厕所时,发现27岁的峰峰躺在厕所地上,双脚在蹲坑的台上,头还伸进旁边的一只垃圾桶里。于是赶紧到吧台,告诉了值班网管,随后报警,又叫了救护车。
经医生确认,峰峰已经死亡。
“我听他笑过两次,就探头看了下,他在玩传奇游戏。”坐在峰峰旁边的上网人员小郑事后回忆,“他看上去瘦瘦的,穿了件棉衣,里面还套着西服。”
后来,峰峰的家人认为,网吧应该确保消费者的安全,要提醒消费者上网时间,更应为消费者出现的一些突发性事故提供服务。
为此,他们向法院诉请网吧老板金先生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峰峰非正常死亡的人身损害各项费用共计62万余元。
金华广福司法鉴定所的鉴定书显示,峰峰的死亡原因是外伤性右侧颞枕部硬膜下出血致脑疝形成,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亡。
法庭上,金先生对此提出了异议。“脑出血的原因有很多,不能就此认定是我们的责任,我们要求重新鉴定。”
法官同意了金先生的请求,案件将在重新鉴定后第二次开庭。(推荐阅读:限制上网时间,关注孩子内心世界)
失去孩子的峰峰母亲悲痛不已,哭喊着说:“我的儿子就这么突然死在网吧里,我只能找他们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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