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在提供海量信息的同时带来了一个新的问题——网瘾。不少家长担心孩子网瘾而来医院看病,而实际上大部分家长对网瘾这个词是存在误解的。
从医学上来说,网瘾并不是一个诊断名词,因此根本不存在是否“得了网瘾”一说。与所谓“网瘾”相关的精神疾病有两种,一是“强迫性的网络使用”。在这里,网络的使用只是患者强迫症状的一个载体,它的核心在于强迫。二是“网络的冲动性使用”,属于冲动控制障碍的一种,而核心是自我冲动的控制缺陷。当然,作为一个载体,看似一个“网瘾”的患者也可能潜藏着其他问题,比如焦虑。
有一种最常发生于初二、初三年级青少年的情况,为了区别于网瘾,我们用“不适当网络使用”一词。家长带着孩子来到门诊,亲子双方怒容满面,互不答话,一再追问,家中已经为了孩子上网的事情冲突多次了。
其实,网络的过度使用只是一个表象,实质是青春期教养。与儿童不同,青少年自我能力不断增长,伴随着更多自我需求表达。初二、初三生面对学业等各方面的压力,倾向于使用网络来处理情绪,而家庭一定会希望孩子把精神集中在学业上,并且使出浑身解数来阻止孩子除学习以外的网络使用。双方矛盾激化,最激烈时莫过于父母粗暴地掐断网络,而孩子绝食抗议。
家长需要了解,教会青少年合理地使用网络宜早不宜迟,就像大禹治水宜“疏”不宜“堵”。青少年需要被理解、被倾听,渴望更多话语权,家长应给予更多的空间和尊重。青少年虽然已经具有成人的体形,思维活跃使他们经常语出惊人,但大部分青少年并不能像成人一样自控。因此,当家长的管制开始放松,青少年有了更多的自由空间可以自我管理,往往结果不会像双方想象地那么好,增强了父母亲“还要加强管教”的信念。(推荐阅读:限制上网,帮助孩子和家长消除难题 )
要尊重青少年的需求,也要兼顾孩子自控力不足带来的问题,家长一定会处于极度焦虑当中。在这种“退”与“进”难以把握的时刻,沟通、理解、信任是必不可少的。推荐一个实用的方法——行为契约。亲子双方就各自的要求进行协商,最终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落笔并且签字。但是签订行为协议必须符合一些重要的原则,核心是双方对协议内容能够充分知晓,并且完全出于自愿。行为协议的条目详细、明确,对于违背条目内容的行为,明确相应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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