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4-16 08:56:20 来源:枣庄晚报 作者: 打印 点击:
“还有没有人管了?规定学校门口不能开设网吧、台球室,就在学校附近的一些玩具店、文具店里,外面卖玩具,卖游戏卡,在套间隐秘地方给孩子提供一到两台电脑,吸引孩子上网消费游戏卡,真是‘挂羊头卖狗肉’。算是怎么回事?”4月11日,一位家长向本报记者反映自家孩子在放学之后不按时回家,反而跑到学校对面的文具店里上网。对此,这位愤怒又无奈的家长希望有关部门可以依法查惩取缔这家实为“黑网吧”的文具店。
孩子放学就进“黑网吧”,家长不知情
据了解,这位家长姓王,她的儿子在光明路小学上三年级,最近一段时间,儿子经常很晚才回家。王女士询问儿子为什么回家这么晚,儿子则回答是在同学家里做作业了,王女士一直信以为真。直到一天,她在某网站上看到有人爆料学校门口的文具店、玩具店内藏“黑网吧”。第二天,王女士就在学校门口等待儿子放学,并跟踪观察其动向。最后,眼看着儿子走进了藏匿着“黑网吧”的文具店。
“我起初看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还不相信,门口都是卖文具或者玩具的,怎么可能会有网吧。后来,我想那个爆料人的口气也像一个家长,我就去看看情况。真看到事实的时候,我彻底惊讶了。”王女士回忆说,“我进去之后才发现,玩具店套间里有一台电脑,有个孩子上网正在玩电脑游戏。我一看还是我儿子的同学,一问才知道店主收他们1元钱20分钟上网费。我当时就觉得很气愤,学校附近的文具店怎么能这样,让还在上小学的孩子交钱上网,这不是误人子弟吗?怎么能赚这种黑心钱?”
后来,王女士从儿子嘴里得知,学校门口的小店几乎每家都有供孩子们玩的电脑,他们在外边卖玩具、卖游戏卡,吸引孩子上网消费游戏卡,在隐秘地方还给孩子提供一到两台电脑,20分钟交1元钱,在这种隐秘的“黑网吧”里,中午放学和下午放学的时候都有很多小孩子在玩,去晚了还排不上队。
1元钱能上网20分钟,玩游戏过过瘾
根据王女士所反映的情况,4月11日下午,记者来到了该学校对面的一个名为“小小文具店”的店内。进门之后就看到在店的最里面,柜台的里侧用硬纸盒和木板与外面货柜上摆设的文具、零食隔开形成一处单独的小空间。随后记者借买东西的名义来到隔开的小隔间处,看到1个小学生正用一台笔记本电脑打着游戏,旁边站着3个小学生围观,并出谋划策帮助正在玩的小学生怎样打赢游戏。看到记者在隔间处逗留,店主异常警觉,就立刻走上前来,长按电脑的电源键强制关机,同时大声嚷嚷:“小孩子家的放学不回家,乱动我电脑干嘛?都赶紧回家去!”说着就把正在玩游戏的小学生赶走,还不时瞥向记者所在的方向。而两个孩子则万分不情愿地说:“阿姨,我们的时间还没到,没玩完你关什么电脑啊?”
随后记者又去了另外几家文具店和玩具店,都看到了王女士所说的小套间,但是看不到这几个套间里面的情况,有没有藏匿“黑网吧”,也无从得知。
记者随机询问了几个学生,附近哪里有可以上网的地方,一个大约10岁正在购买东西的学生指着身后的文具店说:“这里面就能上网,你去就是。不过比网吧的贵,1块钱才能上20分钟。学校那边的几家文具店里也有电脑,都能上网。”而和他在一起的同学却显然不愿意将这个信息告诉记者,只说振兴路上和光明路上有网吧。
一个学生说:“我们想去网吧上网,但只有成年人才可以,还要有身份证,我们才上小学,不满18岁人家不让进。回到家,爸妈也不让上网玩游戏,我们就只能在学校门口的这些小店里上上网、玩玩游戏,过过瘾。”(推荐阅读:孩子上网的新希望——健康上网软件)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而光明路小学附近的文具店、玩具店里私设“黑网吧”的行为显然是违反了相关规定,对此,王女士说:“学校本该是学习的地方,但是附近网吧的存在,让孩子放学后为了上网而不回家。不但影响孩子学习,还可能会对孩子的身心产生不好的影响。孩子才多大,就知道为了上网而欺骗家长了。而且,就算是网吧,也必须有营业执照,未成年人禁止进入,学校附近的这些店,‘挂羊头卖狗肉’。店内藏匿着‘黑网吧’,有偿提供给小学生上网的行为,更是赚着没良心的黑心钱。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尽快查处,并依法取缔,还孩子一个干净的学习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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