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中,专家们都不约而同地提到,防沉迷是需要进行重点监管的内容,建立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尤其是沉迷网络游戏的制度保障和技术措施至关重要,出台专门的加强监管的相关规定十分必要,仅仅依靠行业和企业自律是不够的。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三条和网络安全法第十三条均规定,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上网沉迷。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上网环境。但是,由于缺乏更加具体的规定和举措,这些内容在实践中都无法有效落地。
“防沉迷,不单包括网络游戏,还包括网络直播、网络深度阅读等。”据朱巍介绍,防沉迷系统既包括技术方面,比如人脸识别、实名制、家长监护、家长守护系统,也包括制度层面的内容。换言之,如果一款网络游戏的相关技术措施达不到标准,网络游戏公司就不能向社会推广。因此,如何防沉迷就上升到游戏公司和平台的责任问题。但目前,平台责任、企业责任大多都是内部的标准,标准的依据是什么并无明确。
数据显示,87.4%的未成年网民会使用互联网进行学习。其中,在网上做作业的未成年网民占比最高,达到45.5%。此外,使用在线教育辅导的未成年网民占比为14.4%。但就在前不久,一些允许公开上架的青少年教育学习类App里被发现存在儿童色情的内容,引起各方关注。
对此,朱巍分析指出,之所有会有这种情况发生,就是因为虽然App上架的时候内容符合标准,但既然是平台就避免不了有人事后再往上传不雅内容,造成监管漏洞。“所以,App的入门门槛监管和对整个行为的实时性监管必须要结合起来。而这一点,不论是在法律上、标准上,还是行业企业自律上,目前做得都不好,导致很多青少年教育App里面出现大量的软色情、涉暴力等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东西,这也是当前立法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事实上,单纯的防止沉迷游戏很难,游戏不让人沉迷就不是游戏了。”程啸给出了另外一个立法路径,即可以从个人信息保护法入手,要求未成年人上网尤其是玩网络游戏或者网络直播打赏之类的时候,必须获得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有效同意,否则就可以据此处罚网站。“这样就有利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
加强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
值得一提的是,网路游戏除了导致青少年沉溺其中影响身心健康和学业等,还会带来一个同样严重的后果——很容易侵犯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进入信息社会后,随着人工智能尤其是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包括游戏服务提供者在内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无时无刻地获取广大网络用户的个人信息。
“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监管的时候要特别注意对未成年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程啸指出,之所以在网络游戏中需要更加注意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是因为更多的未成年人玩网络游戏,有可能被收集更多的信息。”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美国很早就有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等法律。在我国,正在编纂中的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中,对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作出了相关规定。此外,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工作也纳入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推荐阅读:控制上网时间的必要性 )
“未成年人的信息、医疗信息和金融信息属于个人信息中最受保护的敏感信息,应当说是个人信息保护规范的重点。因此,未来我们的立法应当对未成年人的这些个人信息保护作出更具体的规定。”程啸强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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