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沉迷网络引发各种犯罪
网络新兴媒体的飞速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新的东西。作为当代青少年,他们利用网络获取了大量资源和信息,开阔了视野。但也有一些人经不住网络的诱惑,孩子上网成瘾。有的专家将它称之为“电子海洛因”。缺乏自控能力的青少年一旦沉溺于网络世界,很容易在网络的各种诱惑下,走上犯罪道路。据对自贡市部分检察院的抽样调查,近两年来,孩子上网迷恋网络而导致犯罪的共有50多人,呈现出侵财犯罪占多数,犯罪手段恶劣,文化水平不高,共同犯罪是常态的四大特点。
1、淫秽信息侵蚀心灵
青少年染上网瘾危害心理健康,早已成为共识。有人因沉迷网络,变得沉默寡言、孤僻怪异,又受网络色情、淫秽图片、视频侵蚀,以及受青春期好奇、躁动心理的影响,极易实施性侵害犯罪。
自贡市大安区牛佛镇一名16岁的农村少年,父母长期在外打工,缺少管教,因此他经常上网打发时间,被淫秽信息侵蚀心灵。在一天中午将一个只有6岁的小女孩强奸,造成失血性休克,危机幼女性命,在交代作案原因时,他说:“父母只知道打我,我想做坏事被抓,最好被枪毙,但也不敢去杀人,我看网上说的,知道除了杀人就是强奸小女孩罪行最恶劣。”最终,他因犯强奸罪被判处刑罚。
2、色情诱惑强奸幼女
未成年人意志力薄弱,自制力差,很容易受到不良信息的影响,特别是经不住黄色网络视频或者不健康情结的诱惑,导致强奸犯罪。
16岁黄某因看淫秽视频而产生邪念,一天下午,其将年仅7岁的表妹骗至自己家中。在其表妹年幼无知,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情况下,黄某对其实施了第一次奸淫。之后,黄某又以欺骗等手段,多次对其表妹实施了奸淫。最终,黄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刑罚。
3、借口护送强奸女孩
18岁的青年男子林某从小贪图玩耍,不认真读书,后来经常上网染上了恶习。一天晚上,邀约与网上认识的13岁女孩见面。当晚,该女孩得知其父母在四处寻找自己,便要急着回家,但被林某拉住不让离开。随后,林某将女孩带到一家招待所内发生了性关系,次日上午,2人被女孩家人找到,女孩父亲了解2人情况后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后来林某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1年。但林某并未改邪归正,在汇东一家网吧与一名不满18岁的网管小玉在网上聊天。有一天,林某见小玉下班,便说自己顺路打的送小玉回家,上车后,小玉要中途下车,可林某拒绝并让司机开往他指定的地方。到达目的地后,小玉说自己打车回去,林某不让她走,执意要把小玉带回家,小玉坚持不去。这时,林某很凶的吼叫起来,小玉感到十分害怕,最终被林某强行带回家中发生了性行为。之后,小玉向警方报了案,最终,林某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4、QQ好友竟是色狼
女生上网多喜欢通过QQ交友、聊天,以为遇到了知己,浪漫之际,殊不知遭遇凶猛的色狼。一天下午,某中学仅15岁的女学生小李在上网时,20岁的无业人员王某QQ请求加其为好友,她当即同意。两人闲聊一会儿后,王某邀请小李出去玩耍。小李答应后叫上一同上网的女同学小范作伴。3人在自流井区一家会所见面后,王某用摩托车将两个女生带到大安区牛佛镇,并电话叫来24岁的同乡人张某一起吃晚饭。
4人在镇上沱江边玩耍至天快黑了,小李和小范提出回家,被王某断然拒绝,并威胁说:“如果不听话,就把你们丢到河里淹死,再报警说你们自杀。”两名女生慌忙逃跑被两男子追回,并强行带到镇上一家歌厅。(推荐阅读:儿童上网,用绿色上网软件来把关)
当晚11时,王某等人离开歌厅后,以送两个女生回家为由骗其上摩托车。张某搭载小范往永嘉乡方向行驶。小范提出质疑,张某谎称该路更近。张某行驶至一偏僻村道,将小范强奸。王某搭载小李在回市区的途中,直截了当的告诉小李他的企图,并威胁说若是不同意,就马上打电话叫朋友轮奸她并将照片发到网上。随后小李被带到宾馆被奸淫。最终,两名男子因犯强奸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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