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7-02 10:45:18 来源:南宁晚报 作者: 打印 点击:
在网吧里,3名尚未读完初中就辍学回家的17岁少年成了铁哥们,他们经常通宵达旦上网过网瘾,为了找钱上网消费,20天内作案8起。昨日,隆安县法院不公开开庭宣判了此案,3名少年分别领刑2至4年。
2013年6月,陆某等3人结成团伙,在平果县、隆安县、南宁市西乡塘区多次作案。他们以语言威胁、殴打、搜身的方式两次实施抢劫,抢走路人的手机和现金,并在夜深人静的时候6次用老虎钳剪断窗户栅栏,爬入被害人的房内实施盗窃,盗走现金、项链、戒指、笔记本电脑、电动自行车等一大批钱物,犯罪所得全部用于上网消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陆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同时,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陆某等人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鉴于陆某等3人作案时未满18周岁,为贯彻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政策,综合考虑案件事实及3人在此案中所具有的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法院决定对3人从轻处罚,最后作出如上判决。(推荐阅读:软性戒除网瘾是好方法)
法官提醒
很多未成年人行为偏差进而走上犯罪道路,第一步几乎都是从迷恋网吧开始的,为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网吧经营者不要为了个人的利益,不顾禁令,让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过网瘾。目前,辍学流失生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来源,未成年人的父母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保障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能,防止学生辍学流失社会,不要随意开除或者劝退未成年学生。总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涉及面极广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同心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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