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9-15 09:07:07 来源:江苏经济报 作者: 打印 点击:
刚过14周岁生日的小宋,是一名初中在校生。因沉迷网瘾,又不敢跟家人要钱,于是,就和无业人员张三商量着去抢劫学生的钱财。去年3月底的一天晚上,两人来到小宋所在学校的操场,将小宋的同学、也偶尔去网吧玩的小马,强行拉到学校围墙边,二人以租房需要钱为由,强行向小马要钱。小马说自己没带钱,二人就威胁小马,如果不给钱,就不让小马上课,还要把小马去网吧的事告诉老师和小马家人。小马没办法,只得给了小宋和张三各10元钱。几天后,小宋又两次以同样的手法强要同学小陈和小黄的现金各20元。后来,小宋因种种恶习被学校开除。离开学校后,小宋仍不思悔改,又来到从前的学校伺机抢劫,可这次他正好碰上了被其抢劫过的小马及小马的父母而案发。
[析案]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令被害人不能抗拒的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小宋对同学实施了胁迫行为,其目的就是要钱,有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他让其同学当场给钱,而不是在以后的某个时间给钱。显然,无论是从主观上和客观上,小宋的行为完全符合《刑法》对抢劫罪的规定。
《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推荐阅读:怎样戒除网瘾 健康上网软件给你提供解决方案)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都对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作出了与成年人不同的要求,主要是“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本案中的小宋,已满14周岁,应该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处罚比较合适。也就是说,从10年以上有期徒刑,减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当然,具体量刑时,还要考虑小宋的认罪态度、主观恶性、改造的难易度等相关因素,来确定一个具体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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