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4-13 16:19:54 来源: 作者: 打印 点击: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广泛使用,未成年人网络成瘾问题严重。据近期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关于未成年人网络成瘾状况及对策的调查研究》显示,虽然未成年人网络成瘾并不必然导致实施犯罪行为,但不可否认的是:网络成瘾已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诱因。
因网游暴力而诱发犯罪
调研中发现,搏杀枪战类的网络游戏内容充满着血腥、暴力,影响着未成年人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网络暴力游戏对未成年人的伤害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长期沉迷网络暴力游戏,妨碍未成年人的社会化过程,在现实社会中遵循游戏法则,使用暴力解决人际关系的矛盾和冲突。二是暴力游戏过于残酷、血腥,未成年人长期接触暴力游戏,可能产生心理问题,容易变得情感冷酷、心灵麻木,蔑视人的生命价值。
同样是对山东省未成年犯进行抽样调查,其数据显示,未成年犯实施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犯罪行为的比例为10%,其中,犯罪与长期沉迷网络游戏有关的比例为33.3%。一位未成年犯长期沉迷于暴力游戏,经常产生幻觉,有一次去同学家中玩,到厨房喝水时,模仿游戏中的暴力动作,将同学的奶奶用菜刀砍死。
因网络色情信息而诱发犯罪
沉迷网络色情信息是未成年人实施性犯罪的重要诱因。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少年正处在生长发育阶段,性机能逐渐发育成熟,对性特别好奇,但是此时少年的性道德观念的形成落后于性机能的发育,再加上未成年人的自制力相对较弱,缺乏社会经验,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如果这一时期的少年长期浏览色情网站和性暴力信息,就容易使青少年性犯罪侵害行为发生。
有关调查数据表明,在押性犯罪的未成年犯中有90.82%与网络色情信息的不良影响有关。调研中,一位15岁的少年犯在谈及犯罪原因时说,他从12岁左右就开始接触色情音像制品,后来通过上网浏览色情网站。由于沉迷网络色情,在色情文化的影响下,产生性犯罪的念头。
对于网络成瘾诱发的未成年人犯罪,相关调研者认为,对于未成年人的发展来说,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诱发犯罪就是网络文明带来的负面影响。目前来看,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原因是沉迷网络不良文化和网络游戏等。基于此,预防沉迷网络未成年人犯罪应坚持综合治理原则,制定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完善网络游戏的管理,建立网游分级制度,在中小学推行媒介素养教育,建设绿色网吧,推行反黄软件,促进网游公司参与网络成瘾矫治、研究和教育活动,规范管理网瘾矫治机构。
无论如何,不能再让“网瘾”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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