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2-05 11:54:01 来源:宁夏新闻网 作者: 打印 点击:
近日,为帮助缓刑未成年犯文文(化名)戒掉网瘾,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发出首张禁止令,禁止其在一年内进入网吧。
今年5月14日,被告人文文为报复受害人阳阳,持刀胁迫其到自己家中。在对阳阳进行一番殴打后,文文用随身携带的匕首捅伤阳阳,并持刀顶住阳阳胸部,逼迫其交出钱包后逃走。后文文将所抢1900余元赃款全部用于上网。此案交至兴庆区法院审理后,法官通过社会调查了解到,文文自初中二年级辍学后便无所事事,常常流连于网吧,迷恋持刀闯关的网上游戏,并随身携带匕首。鉴于被告人文文心智发育尚不成熟,又迷恋不良网络游戏,并将所抢赃款全部用于上网消费的实际,为避免其再次受到不良场所的影响和减少重新犯罪的机会,兴庆区法院在依法判处文文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的同时,禁止文文在一年内进入网吧,以使其能戒掉网瘾,步入人生正轨。
为确保禁止令得以执行,承办法官在向社区矫正机构移送时,与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并达成了共识:双方要做到及时互通信息、密切协作配合,与被告人家长共同关注被告人的思想、行为动态变化,防止被告人在缓刑期间再次接触犯罪诱因,最终实现顺利回归社会的目的。(推荐阅读:管理孩子上网软件)
据兴庆区法院该案承办法官介绍,宣告禁止令是为了让被告人改掉恶习,培养好的生活习惯,重新回归社会,它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最高法院等4家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违反禁止令尚不属情节严重的,将进行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如3次以上违反禁止令的,应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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